2023年2月22日,白水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李振民,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王敬宇作為公訴人,對王某某等人假冒注冊商標、袁某某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一案出庭支持公訴并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案情簡介
該案涉及兩個罪名:假冒注冊商標罪和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罪。
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代加工假冒白水杜康注冊商標的白酒并銷售獲利。被告人楊某某向被告人王某甲支付代加工費用。被告人楊某某將所生產的酒分別銷售給王某丙、李某乙等人。被告人李某某因促成楊某某和王某甲代加工假冒白水杜康注冊商標一事,王某甲給李某某提成。被告人李某某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白酒并銷售獲利。
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二人在實際生產假冒注冊商標的酒的過程中,未經許可,分別找袁某某等人設計注冊商標防偽碼和箱碼、封口膠、標簽、瓶蓋等,并非法獲利。案發后,被告人楊某某等人積極退繳違法所得。
本院在受理該案后,對七名被告人告知相關的訴訟權利義務及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并釋法說理,讓被告人深刻認識到自己的犯罪行為造成的嚴重后果。專門成立知識產權辦案團隊,檢察長帶隊深入白水杜康酒廠宣傳民營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向企業贈送知識產權類書籍,確立白水杜康酒廠為知識產權檢察保護聯系點。
庭審現場
庭審中,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出示了該案有關定罪及量刑的證據,發表了公訴意見,并當庭對被告人進行了法庭教育,深刻剖析了被告人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希望被告人改過自新,通過該案的審理吸取教訓、深刻反思,也希望通過此次庭審,提高廣大群眾尊重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和自覺性。
檢察長出庭履職,既發揮了“一把手”帶頭辦案的示范引領作用,彰顯出司法機關嚴厲打擊知識產權犯罪的決心和力度,也體現了檢察機關立足公益訴訟檢察職能,主動承擔維護社會公益的責任與擔當。下一步,白水縣人民檢察院將以黨的二十大精神為指引,扎實推動全省“三個年”活動落實落細,助力高質量項目推進年,開展送法入企活動,為企業經營和項目建設提供“一站式”檢察服務,服務保障創新開放。助力營商環境突破年,繼續把強化知識產權保護作為護航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依法能動履職,堅持以刑事檢察和公益訴訟檢察職能相融合,依托檢察法律監督的公益屬性,提高社會治理參與度,維護知識產權人的合法權益,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